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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343.1-2009 /CISPR 14-1:2005代替GB 4343.1-2003):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fā)射下載
閱讀:1414 發(fā)布時間:2010-10-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4343.1-2009 /CISPR 14-1:2005代替GB 4343.1-2003):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fā)射 內(nèi)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4343.1-2009/CISPR 14-1:2005代替GB 4343.1-2003):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fā)射》內(nèi)容簡介: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nèi)容為強制性。GB 4343《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分為2個部分:
——第1部分:發(fā)射
——第2部分:抗擾度
本部分為GB 4343的第1部分,對應于CISPR 14—1:2005(第五版)《電磁兼容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要求第1部分:發(fā)射》。CISPR 14—1第五版代替2000年出版的第四版本及其第1號修正件(2001)和第2號修正件(2002)。
本部分等同采用CISPR 14—1:2005,但依據(jù)GB/T 20000.2—2001《標準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標準的規(guī)則》進行如下編輯性修改:
——刪除CISPR 14—1:2005的前言、簡介。簡介的內(nèi)容編寫入本部分的引言中。
——將本部分引用的標準改為等同、等效采用的我國國家標準。
——本部分名稱改為《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發(fā)射》。
本部分代替GB 4343.1—2003《電磁兼容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要求第1部分:發(fā)射》。
本部分與GB 4343.1—2003相比,技術內(nèi)容主要修改如下:
——刪除1.1中“本部分對于那些無法在測試場地進行測試的設備,暫時無發(fā)射要求,現(xiàn)場測試的要求正在考慮中。”;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引用標準GB 7000.204—2008《燈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燈具》、GB 17743—2007《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由于標準體系的變化及我國對應CISPR 16標準的制修訂情況,對本部分中所有相關的CISPR 16標準進行了重新引用;
——3.19,對便攜式兒童用燈具的定義重新描述;
——5.2.3,對非電源引線端連接有輔助裝置的器具,當器具與輔助裝置之間長于2 m且短于10 m的不可拆卸引線上的端子騷擾電壓,增加測量的起始頻率規(guī)定;
——7.1.4,對具有一個電壓范圍,多于一個額定電壓、頻率范圍為50 Hz~60 Hz的器具的騷擾測量規(guī)定了具體的方法;
——7.3.1.10,增加具有漏水保護閥的洗衣機的騷擾測量規(guī)定;
——7.3.1.20.4,對具有室內(nèi)機和室外機(分體式)的空氣調(diào)節(jié)器,補充了室內(nèi)外機連接引線的騷擾功率測量方法和電源線外的其他引線端子騷擾電壓測量的起始測量頻率;
——7.3.2.1.2,對裝有振動塊或擺動塊的電動工具,重新描述測量規(guī)定;
——修改7.3.4.1,由對溫控器或能量調(diào)節(jié)裝置所控制的烤架和扁平烤盤的加熱元件的測量的描述來代替帶一個或多個能由溫控器或能量調(diào)節(jié)器控制的加熱板的器具的測量方法;
——刪除GB 4343.1—2003中關于“充分放熱條件”和“非充分放熱條件”的描述,改為明確的測量要求,涉及條款為7.3.2.5、7.3.4.2、7.3.4.3、7.3.4.6、7.3.4.7、7.3.4.8、7.3.4.9.2、7.3.4.10、7.3.4.11和7.4.3.14;
——刪除GB 4343.1—2003中7.3.7.3.1和7.3.7.3.2標題中“炊具用的”,并在7.3.7.3.2中增加了“當測量連續(xù)騷擾時,在整個測試過程中點火裝置應打開,在放電電路中應放置一個2kQ的阻性負載。”的要求;
——刪除GB 4343.1—2003中7.3.7.7電池充電器、7.3.7.8整流器和7.3.7.9變換器中的“注:30 MHz~300 MHz頻段的騷擾功率的限值不適用這些裝置(見4.1.2.4)。”;
——7.4.2.2,增加“對于瞬時開關(見4.2.3.3),只需在500 kHz確定脈沖的持續(xù)時間。”的測量規(guī)定;
——對部分圖樣及名稱重新進行描述,但其技術內(nèi)容不變;涉及到的圖樣為圖1、圖2、圖5、圖6、圖7和圖8;
——附表A.2,對因數(shù),的有效位數(shù)進行了補充;
——增加三個參考文獻:
IEC 61000—3—8電磁兼容(EMC)第3部分:限值第8節(jié):低壓電氣裝置上的信號傳輸
發(fā)射電平、頻帶和電磁騷擾水平GB/T 17045 電擊防護 裝置和設備的通用部分(GB/T 17045—2008,IEC 61140:2001,IDT)
GB/Z 6113.403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guī)范 第4-3部分:不確定度、統(tǒng)計學和限值建模批量產(chǎn)品的EMC符合性確定的統(tǒng)計考慮(GB/T 6113.403—2007,IEC/CISPR 16-4-3:2004,IDT)
本部分的附錄A為規(guī)范性附錄,附錄B、附錄C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全國無線電干擾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79)提出并歸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4343.1-2009 /CISPR 14-1:2005代替GB 4343.1-2003):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fā)射 編輯推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4343.1-2009/CISPR 14-1:2005代替GB 4343.1-2003):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fā)射》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4343.1-2009 /CISPR 14-1:2005代替GB 4343.1-2003):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fā)射 目錄
前言
引言
1 范圍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3定義
4騷擾限值
4.1連續(xù)騷擾
4.2斷續(xù)騷擾
5端子騷擾電壓的測量方法(148.5 kHz~30 MHz)
5.1測量裝置
5.2測量程序和布置
5.3減少非受試設備產(chǎn)生的騷擾
6騷擾功率的測量方法(30 MHz~300 MHz)
6.1測量裝置
6.2在電源引線上的測量程序
6.3在非電源引線端連接有輔助裝置的器具的特殊要求
6.4測量結(jié)果的評定
7運行條件和結(jié)果說明
7.1 總則
7.2特殊設備和整體部件的運行條件
7.3標準運行條件和正常負載
7.4測量及結(jié)果說明
8CISPR射頻騷擾限值的說明
8.1CISPR限值的意義
8.2型式試驗
8.3大批量生產(chǎn)的器具的符合性評定
8.4禁止銷售
附錄A(規(guī)范性附錄) 由特殊器具的開關操作引起的適用于公式2019(30/N)的騷擾限值
附錄B(資料性附錄)用上四分位法確定符合騷擾限值的實例(見7.4.2.6)
附錄C(資料性附錄) 斷續(xù)騷擾(喀嚦聲)測量導則
參考文獻
圖1 限值的圖示,家用電器和電動工具(見4.1.1)
圖2限值的圖示,調(diào)節(jié)控制器(見4.1.1)
圖3定義為喀嚦聲(見3.2)的斷續(xù)騷擾的例子
圖4適用連續(xù)騷擾限值的斷續(xù)騷擾的例子(見4.2.2.1),例外情況見4.2.3.2和4.2.3.4
圖5調(diào)節(jié)控制器測量布置(見5.2.4)
圖6 電柵欄激發(fā)器的柵欄端產(chǎn)生的騷擾電壓的測量布置(見7.3.7.2)
圖7軌道上行駛的玩具的測量布置
圖8模擬手的應用(見5.1.4和5.2.2.2)
圖9斷續(xù)騷擾(見附錄C)測量流程圖
表1頻率范圍為148.5 kHz~30 MHz的端子電壓限值
表2頻率范圍為30 MHz~300 MHz的騷擾功率限值
表3頻率范圍為30 MHz~1000 MHz距玩具10m測量距離的輻射騷擾限值
表A.1按4.2.2和4.2.3由喀嚦聲數(shù)得出喀嚦聲率的器具舉例和限值應用
表A.2喀嚦聲率由開關操作數(shù)和在相關運行條件中提及的因數(shù)f得出的限值應用和器具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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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4343.1-2009 /CISPR 14-1:2005代替GB 4343.1-2003):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fā)射 基本信息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頁碼:42 頁
·出版日期:2009年08月
·ISBN:GB 4343.1-2009
·條形碼:GB 4343.1-2009
·版本:第1版
·裝幀:平裝
·開本:16
·正文語種: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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