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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 | 國產 | 類型 | 其他熱分析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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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動耐燃燒試驗機
全自動耐燃燒試驗機
是依據IEC60950-1,UL94、IEC60707、IEC60695-2-2、GB5169、ISO1210等標準的要求設計進行制造的。
三:技術指標
1.本生燈燈頭:內徑9.5mm±0.3mm從空氣入口處向上長度約100mm±10mm;
2.燃燒器角度:0~45°(手動調節(jié),帶刻度);
3.引燃鋪墊板:標準棉花;
4.施燃氣體:98%甲烷標準氣或者37MJ/m3±1MJ/m3天然氣或丙烷(氣體自備);
5.燃氣焰溫梯度:從100℃±5℃~700℃±3℃用時44s±2.0s或54s±2.0s或者按照定制標準要求(需用溫度校準裝置驗證);
6.溫度校準驗證裝置 :進口儀表自動控制,配φ5.5mm,1.76±0.01g或φ9mm,10.00±0.05g標準銅頭(選購件);
7.溫度校準驗證用熱電偶:?0.5mm,K型,進口絕緣式耐高溫鎧裝熱電偶(選購件);
8.試驗時間和持燃時間:1s~999.9s(數顯可預置);
9.重復施燃次數:1~9999次(數顯可預置);
10.采用自動打火裝置,方便試驗自動進行;
11.箱體內部容積:0.75m3(可選0.5M3和1M3) ;
12.外形尺寸:寬1330*深730mm*高1500mm;
13.箱體材料:鐵板噴涂;
14.排氣孔:?100mm;
15.輸入電源:AC 220V 50HZ 5A。
16. 產品全系標配燃氣泄露報警裝置,安全可靠。
GB/T5169(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包括以下18個部分,
GB/T 5169.1-1997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著火試驗術語(idtIEC 60695-4:1993)
GB/T5169.2-2002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2部分:著火危險評定導則總則
(IEC 60695-1-1:1999.IDT)
GB/T 5169.3-2005電工電子產品著大危險試驗第3部分:電子元件著火危險評定技術
要求和試驗規(guī)范制訂導則(IEC60695-1-2,1982,IDT)
GB/T 5169.5-1997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第2篇:針焰試驗3.1.23
(煙的)比光密度specific optical density (of smoke)
光密度乘以一個兒何因子V/AL,這里V是試驗箱的體積,A是試驗樣品的暴露表面積,L是光程。比消光面積。,用于定義試驗樣品單位質量損失產生的煙量。
例如,80g試驗樣品在無焰燃燒條件下損失了50g.殘余30g。50g揮發(fā)性熱解產物產生的煙有
4m’的消光面積。。值則為0.08m?g',假設同樣的試驗樣品在有焰燃燒條件下損失了60g.殘余
20 g,60g揮發(fā)性燃燒產物產生的煙有30m’的消光面積,η值則為0.5 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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