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浙江麗水龍門吊主要組成部分:起升機構(小車和電動葫蘆)、運行機構(電動機)、橋架(主梁和支腿)、制動器、減速器、滑輪組、電纜卷筒、司機室、吊鉤等。
浙江麗水龍門吊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操作因素、設備因素和環(huán)境因素。
1.操作因素主要有:(1)龍門吊起吊方式不當、捆綁不牢造成的脫鉤、起重物散落或擺動傷人;
(2)違反操作規(guī)程,如超載起重、人處于危險區(qū)工作等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以及因司機不按規(guī)定使用限重器、限位器、制動器或不按規(guī)定歸位、錨定造成的超載、過卷揚、出軌、傾翻等事故;
(3)指揮不當、動作不協(xié)調造成的碰撞等。
2.設備因素主要有:(1)吊具失效,如吊鉤、抓斗、鋼絲繩、網具等損壞而造成的重物墜落;
(2)起重設備的操縱系統(tǒng)失靈或安全裝置失效而引起的事故,如制動裝置失靈而造成重物的沖擊和夾擠;
(3)構件強度不夠導致的事故,如塔式起重機的傾倒,其原因是塔岙的傾履力矩超過其穩(wěn)定力矩所致;
(4)電器損壞而造成的觸電事故;
(5) 因啃軌、超磨損、或彎曲造成的橋式起重機出軌事故等。
3.環(huán)境因素主要有:(1) 因雷電、陣風、龍卷風、臺風、等強自然災害造成的出軌、倒塌、傾翻等設備事故;
(2) 因場地擁擠、雜亂造成的碰撞、擠壓事故;
(3) 因亮度不夠和遮擋視線造成的碰撞事故等。
浙江麗水龍門吊出租公司有380余家服務機構輻射國內外,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180余人,擔負著開發(fā)設計工作,并建有自己的新技術、新產品開發(f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