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動態(tài)
奧林匹斯薪酬制度
閱讀:316 發(fā)布時間:2013-8-14薪酬制度 1 、原則:以貢獻、能力、態(tài)度和責任為分配依據,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原則。 2 、適用對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3 、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 ( 1 )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 ( 2 )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 ( 3 )學歷工資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 ( 4 )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員工考評結果確定。 4 、工資制度 ( 1 )年薪制。適用于公司、副及其他經總批準的特殊人才。工資總額=基本工資 +年終獎金。
( 2 )提成工資制。適用于從事銷售的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崗位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年終獎金。 ( 3 )結構工資制。適用于中基層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職能人員、后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 4 )固定工資制。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務人員。
( 5 )計時工資制。適用于工作量波動幅度大的生產操作工人。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計時工資。 ( 6)試用期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檔工資的75%發(fā)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7)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150 %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200 % 法定節(jié)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300 %
5 、 公司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 15 日 , 支付上月薪酬。若遇節(jié)假日,則在節(jié)假日前發(fā)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帳戶形式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