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重物沖擊試驗機技術規(guī)格要求:
1 適用范圍
1.1 適用標準
電池重物沖擊試驗裝置符合GB8897.4-2002、GB/T18287-2000、IEC60086-4: 2000、UL1642: 2006、SN/T1414.1-2004、SN/T1414.3-2004等標準中重物沖擊試驗的規(guī)定要求。
1.2 試驗要求
上述標準中,對于重物沖擊試驗的規(guī)定要求略有不同,電池重物沖擊試驗裝置需要滿足以下全部的試驗要求:
1)測試樣品電池放在平面上,將一直徑15.8mm的棒放置在樣品中心,讓重量9.1kg的重錘從610mm高度落到試樣上。
2)電池放置于沖擊臺上,將10kg重錘自1m高度自由落下,沖擊已固定在夾具中的電池(電池的面積*大面應與臺面垂直)。
2 主要技術參數(shù)與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