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隔爆水袋承載力礦用隔爆水袋承載力
隔爆水袋
隔爆水袋,采用阻燃性好、抗靜d i an性能佳、物理性能*的聚氯乙烯塑料水袋布,經熱合工藝加工而成。具有撕裂性好、不滲漏,變形后水袋溢水量小、耐磨、耐腐蝕、阻燃、抗靜電等優(yōu)點,我公司生產的隔爆水袋以桔黃色、黃色為主。
產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結構及規(guī)格尺寸
1. 產品名稱:塑料隔爆水袋
2. 規(guī)格型號:GD20、GD30、GD40、GD60、GD80。
1.隔爆水棚分為主要隔爆水棚和輔助隔爆水棚。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區(qū)長度不小于30米,輔助隔爆水棚的棚區(qū)長度不小于20米。
主要隔爆水棚應在下列巷道設置: a)礦井兩翼與井筒向聯(lián)通的主要大巷; b)相鄰采區(qū)之間的集中運輸巷和回風巷; c)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
輔助隔爆水棚應在下列巷道中設置: a)采煤工作面進風、回風巷道; b)采區(qū)內的煤和半煤巷掘進巷道; c)采取獨立通風并有煤塵危險的其它巷道。
水棚包括水槽棚和水袋棚。使用的水槽、水袋必須符合MT157《煤礦用隔爆水槽、隔爆水袋通用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并經國家質檢部門檢驗合格。
2、隔爆水棚應設在直線巷道內,與巷道的交叉口、轉彎處的距離要保持50―70m,與風門的距離大于25m。隔爆水棚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安設,實行掛牌專人管理,隔爆水棚的說明牌要標明安設地點、水棚類型、棚區(qū)長度、巷道斷面、水槽(袋)數量、水槽(袋)容量、設計水量、實際水量、管理單位、管理人員。
3、水棚按布置方式分為集中式與分散式兩種。采掘工作面的集中式隔爆水棚要及時移動,保持首列水棚距工作面的距離在60—200米范圍。集中式水棚排間距為1.2米,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斷面積計算,不得小于如下值:主要隔爆水棚400L/m2,輔助隔爆水棚200L/m2。 分散式隔爆水棚只能用作輔助隔爆水棚,首列分散式水棚與工作面距離保持30-60米 。分散式分棚沿巷道分散布置,兩個袋組的間距為10-30m,分散式的棚區(qū)長度不小于200m,分散式水袋棚的水量按棚區(qū)所占巷道空間體積計算;不少于1.2L/m2。
4、煤巷、半煤巷掘進工作面長度小于200m時不安設。
5、水棚距離頂梁(無支架時為頂板),兩幫(柱)的間隙(縱向投影)不得小于100mm,:棚組內的各排水安裝高度應保持一致;棚區(qū)的巷道需要挑頂時,其斷面積和形.應與其前后各20m長度的巷道保持一致。
6、水棚距各軌道高度不小于1.8米,掛鉤角度為60-65度,鉤長度25mm,水槽總寬度與巷道總寬度的比例:斷面小于10m2時,水槽應大于35%的斷面,斷面小于12m2時,水槽應大于50%的斷面,斷面大于12m2時,水槽應大于65%的斷面。
7、水棚設專人管理,每周檢查一次。發(fā)現水槽(水袋)損壞,必須及時更換,并隨時補充水量,保持水量充足。